100章

明史

《明史》是二十四史中的最后一部,共三百三十二卷,包括本纪二十四卷,志七十五卷,列传二百二十卷,表十三卷。《明史》是一部纪传体断代史,记载了自明太祖朱元璋洪武元年(公元1368年)至明思宗朱由检崇祯十七年(公元1644年)二百多年的历史。在二十四史中,《明史》以编纂得体、材料翔实、叙事稳妥、行文简洁为史家所称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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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史》100章

  • 1.表第一·诸王世表一》 表第一·诸王世表一出自文学作品《明史》,表第一·诸王世表一其内容如下:诸王世表一...
  • 2.志第七十五·艺文四》 志第七十五·艺文四出自文学作品《明史》,志第七十五·艺文四其内容如下:集类三:一曰别集类,二曰总集类,三曰文史类。   《明太祖文集》五十卷,《诗集》五卷   《仁宗文集》二十卷,《诗集》二卷   《宣宗文集》四十四卷,《诗集》六卷,《乐府》一卷   《宪宗诗集》四卷   《孝宗诗集》五卷   世...
  • 3.志第七十四·艺文三》 志第七十四·艺文三出自文学作品《明史》,志第七十四·艺文三其内容如下:子类十二:一曰儒家类,二曰杂家类,三曰农家类,四曰小说家类,五曰兵书类,六曰天文类,七曰历数类,八曰五行类,九曰艺术类,十曰类书类,十一曰道家类,十二曰释家类。   《圣学心法》四卷   《性理大全》七十卷   《传心要语》一卷,《孝顺事实》...
  • 4.志第七十三·艺文二》 志第七十三·艺文二出自文学作品《明史》,志第七十三·艺文二其内容如下:史类十:一曰正史类,二曰杂史类,三曰史钞类,四曰故事类,五曰职官类,六曰仪注类,七曰刑法类,八曰传记类,九曰地理类,十曰谱牒类。   明《太祖实录》二百五十七卷   《日历》一百卷、《宝训》十五卷   《成祖实录》一百三十卷,《宝训》十五...
  • 5.志第七十二·艺文一》 志第七十二·艺文一出自文学作品《明史》,志第七十二·艺文一其内容如下:明太祖定元都,大将军收图籍致之南京,复诏求四方遗书,设秘书监丞,寻改翰林典籍以掌之。永乐四年,帝御便殿阅书史,问文渊阁藏书。解缙对以尚多阙略。帝曰:“土庶家稍有余资,尚欲积书,况朝廷乎?”遂命礼部尚书郑赐遣使访购,惟其所欲与之,勿较值...
  • 6.志第七十一·刑法三》 志第七十一·刑法三出自文学作品《明史》,志第七十一·刑法三其内容如下:刑法有创之自明,不衷古制者,廷杖、东西厂、锦衣卫、镇抚司狱是已。是数者,杀人至惨,而不丽于法。踵而行之,至末造而极。举朝野命,一听之武夫、宦竖之手,良可叹也。   太祖常与侍臣论待大臣礼。太史令刘基曰:“古者公卿有罪,盘水加剑,诣请室...
  • 7.志第七十·刑法二》 志第七十·刑法二出自文学作品《明史》,志第七十·刑法二其内容如下:三法司曰刑部、都察院、大理寺。刑部受天下刑名,都察院纠察,大理寺驳正。太祖尝曰:“凡有大狱,当面讯,防构陷锻炼之弊。”故其时重案多亲鞫,不委法司。洪武十四年,命刑部听两造之词,议定入奏。既奏,录所下旨,送四辅官、谏院官、给事中覆核...
  • 8.志第六十九·刑法一》 志第六十九·刑法一出自文学作品《明史》,志第六十九·刑法一其内容如下:自汉以来,刑法沿革不一。隋更五刑之条,设三奏之令。唐撰律令,一准乎礼,以为出入。宋采用之,而所重者敕。律所不载者,则听之于敕。故时轻时重,无一是之归。元制,取所行一时之例为条格而已。明初,丞相李善长等言:“历代之律,皆以汉《九章》为宗,至...
  • 9.志第六十八·兵四》 志第六十八·兵四出自文学作品《明史》,志第六十八·兵四其内容如下:明初,垛集令行,民出一丁为军,卫所无缺伍,且有羡丁。未几,大都督府言,起吴元年十月,至洪武三年十一月,军士逃亡者四万七千九百余。于是下追捕之令,立法惩戒。小旗逃所隶三人,降为军。上至总旗、百户、千户,皆视逃军多寡,夺俸降革。其从征在外者,罚尤严。...
  • 10.志第六十七·兵三》 志第六十七·兵三出自文学作品《明史》,志第六十七·兵三其内容如下:元人北归,屡谋兴复。永乐迁都北平,三面近塞,正统以后,敌患日多。故终明之世,边防甚重。东起鸭绿,西抵嘉峪,绵亘万里,分地守御。初设辽东、宣府、大同、延绥四镇,继设宁夏、甘肃、蓟州三镇,而太原总兵治偏头,三边制府驻固原,亦称二镇,是为九边。...
  • 11.志第六十六·兵二卫所》 志第六十六·兵二卫所出自文学作品《明史》,志第六十六·兵二卫所其内容如下:太祖下集庆路为吴王,罢诸翼统军元帅,置武德、龙骧、豹韬、飞熊、威武、广武、兴武、英武、鹰扬、骁骑、神武、雄武、凤翔、天策、振武、宣武、羽林十七卫亲军指挥使司。革诸将袭元旧制枢密、平章、元帅、总管、万户诸官号,而核其所部兵五千人...
  • 12.志第六十五·兵一》 志第六十五·兵一出自文学作品《明史》,志第六十五·兵一其内容如下:明以武功定天下,革元旧制,自京师达于郡县,皆立卫所。外统之都司,内统于五军都督府,而上十二卫为天子亲军者不与焉。征伐则命将充总兵官,调卫所军领之,既旋则将上所佩印,官军各回卫所。盖得唐府兵遗意。文皇北迁,一遵太祖之制,然内臣观兵,履霜伊始。洪...
  • 13.志第六十四·河渠六》 志第六十四·河渠六出自文学作品《明史》,志第六十四·河渠六其内容如下:三代疆理水土之制甚详。自井田废,沟遂堙,水常不得其治,於是穿凿渠塘井陂,以资灌溉。明初,太祖诏所在有司,民以水利条上者,即陈奏。越二十七年,特谕工部,陂塘湖堰可蓄泄以备旱潦者,皆因其地势修治之。乃分遣国子生及人材,遍诣天下,督修水利。明年冬,郡邑...
  • 14.志第六十三·河渠五》 志第六十三·河渠五出自文学作品《明史》,志第六十三·河渠五其内容如下:淮河,出河南平氏胎簪山。经桐伯,其流始大。东至固始,入南畿颍州境,东合汝、颍诸水。经寿州北,肥水入焉。至怀远城东,涡水入焉。东经凤阳、临淮,濠水入焉。又经五河县南,而纳浍、沱、漴、潼诸水,势盛流疾。经泗州城南,稍东则汴水入焉。过龟山麓,益折而...
  • 15.志第六十二·河渠四》 志第六十二·河渠四出自文学作品《明史》,志第六十二·河渠四其内容如下:江南运河,自杭州北郭务至谢村北,为十二里洋,为塘栖,德清之水入之。逾北陆桥入崇德界,过松老抵高新桥,海盐支河通之。绕崇德城南,转东北,至小高阳桥东,过石门塘,折而东,为王湾。至皂林,水深者及丈。过永新,入秀水界,逾陡门镇,北为分乡铺,稍东为绣塔。北由嘉...
  • 16.志第六十一·河渠三》 志第六十一·河渠三出自文学作品《明史》,志第六十一·河渠三其内容如下:明成祖肇建北京,转漕东南,水陆兼輓,仍元人之旧,参用海运。逮会通河开,海陆并罢。南极江口,北尽大通桥,运道三千馀里。综而计之,自昌平神山泉诸水,汇贯都城,过大通桥,东至通州入白河者,大通河也。自通州而南至直沽,会卫河入海者,白河也。自临清而北至直沽...
  • 17.志第六十·河渠二》 志第六十·河渠二出自文学作品《明史》,志第六十·河渠二其内容如下:万历元年,河决房村,筑堤洼子头至秦沟口。明年,给事中郑岳言:“运道自茶城至淮安五百馀里,自嘉靖四十四年河水大发,淮口出水之际,海沙渐淤,今且高与山等。自淮而上,河流不迅,泥水愈淤。於是邳州浅,房村决,吕、梁二洪平,茶城倒流,皆坐此也。今不治海...
  • 18.志第五十九·河渠一》 志第五十九·河渠一出自文学作品《明史》,志第五十九·河渠一其内容如下:黄河,自唐以前,皆北入海。宋熙宁中,始分趋东南,一合泗入淮,一合济入海。金明昌中,北流绝,全河皆入淮,元溃溢不时,至正中受害尤甚,济宁、曹、郓间,漂没千馀里。贾鲁为总制,导使南,汇淮入海。   明洪武元年决曹州双河口,入鱼台。徐达方北征,乃开塌场口,...
  • 19.志第五十八·食货六》 志第五十八·食货六出自文学作品《明史》,志第五十八·食货六其内容如下:采造之事,累朝侈俭不同。大约靡於英宗,继以宪、武,至世宗、神宗而极。其事目繁琐,徵索纷纭。最钜且难者,曰采木。岁造最大者,曰织造、曰烧造。酒醴膳羞则掌之光禄寺,采办成就则工部四司、内监司局或专差职之,柴炭则掌之惜薪司。而最为民害者,率由中...
  • 20.志第五十七·食货五》 志第五十七·食货五出自文学作品《明史》,志第五十七·食货五其内容如下:钱币之兴,自九府圜法,历代遵用。钞始於唐之飞钱,宋之交会,金之交钞。元世始终用钞,钱几废矣。   太祖初置宝源局於应天,铸“大中通宝”钱,与历代钱兼行。以四百文为一贯,四十文为一两,四文为一钱。及平陈友谅,命江西行省置货泉局,颁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