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微草堂笔记

阅微草堂笔记

《阅微草堂笔记》原名《阅微笔记》,是清朝翰林院庶吉士出身的纪昀于乾隆五十四年(1789年)至嘉庆三年(1798年)间以笔记形式所编写成的文言短篇志怪小说。在时间上,《阅微草堂笔记》主要搜辑各种狐鬼神仙、因果报应、劝善惩恶等当时代前后的流传的乡野怪谭,或亲身所听闻的奇情轶事;在空间地域上,其涵盖的范围则遍及全中国,远至乌鲁木齐、伊宁、滇黔等地。

阅微草堂笔记章节目录:《卷一滦阳消夏录(一)》 《卷二滦阳消夏录(二)》 《卷三滦阳消夏录(三)》 《卷四滦阳消夏录(四)》 《卷五滦阳消夏录(五)》 《卷六滦阳消夏录(六)》 《卷七如是我闻(一)》 《卷八如是我闻(二)》 《卷九如是我闻(三)》 《卷十如是我闻(四)

王某解冤

书籍:阅微草堂笔记章节:卷八如是我闻(二)更新时间:2017-02-20
先叔仪南公言,有王某曾某,素相善。王艳曾之妇,乘曾为盗所诬引,阴贿吏毙于狱。方营求媒妁,意忽自悔,遂辍其谋,拟为作功德解冤,既而念佛法有无未可知,乃迎曾父母妻子于家,奉养备至,如是者数年。耗其家赀之半,曾父母意不自安,欲以妇归王,王固辞,奉养益谨。又数年,曾母病,王侍汤药,衣不解带,曾母临殁曰:久蒙厚恩,来世何以为报乎?王乃叩首流血,具陈其实,乞冥府见曾为解释。母慨诺,曾父亦作手书一札,纳曾母袖中曰:死果见儿,以此付之,如再修怨,黄泉下无相见也。后王为曾母营葬,督工劳倦,假寐圹侧,忽闻耳畔大声曰:冤则解矣,尔有一女,忘之乎?惕然而寤,遂以女许嫁其子,后竟得善终。以必不可解之冤,而感以不能不解之情,真狡黠人哉。然如是之冤有可解,知无不可解之冤矣。亦足为悔罪者劝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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