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微草堂笔记

阅微草堂笔记

《阅微草堂笔记》原名《阅微笔记》,是清朝翰林院庶吉士出身的纪昀于乾隆五十四年(1789年)至嘉庆三年(1798年)间以笔记形式所编写成的文言短篇志怪小说。在时间上,《阅微草堂笔记》主要搜辑各种狐鬼神仙、因果报应、劝善惩恶等当时代前后的流传的乡野怪谭,或亲身所听闻的奇情轶事;在空间地域上,其涵盖的范围则遍及全中国,远至乌鲁木齐、伊宁、滇黔等地。

阅微草堂笔记章节目录:《卷一滦阳消夏录(一)》 《卷二滦阳消夏录(二)》 《卷三滦阳消夏录(三)》 《卷四滦阳消夏录(四)》 《卷五滦阳消夏录(五)》 《卷六滦阳消夏录(六)》 《卷七如是我闻(一)》 《卷八如是我闻(二)》 《卷九如是我闻(三)》 《卷十如是我闻(四)

狐报僧怨

书籍:阅微草堂笔记章节:卷九如是我闻(三)更新时间:2017-02-20
即墨杨槐亭前辈言,济宁一童子,为狐所昵,夜必同衾枕,至年二十余,犹无虚夕,或教之留须,须稍长辄睡中为狐剃去,更为傅脂粉。屡以符录驱遣,皆不能制,后正乙真人舟过济宁,投词乞劾治,真人牒于城隍,狐乃诣真人自诉,不睹其形,然旁人皆闻其语。自言过去生中为女子,此童为僧,夜过寺门,被劫闭窟室中,隐忍受辱者十七载,郁郁而终。诉于地下,主者判是僧地狱受罪毕,仍来生偿债,会我以他罪堕狐身,窜伏山林百余年,未能相遇,今炼形成道,适逢僧后身为此童,因得相报,十七年满,自当去,不烦驱遣也。真人竟无如之何。后不知期满果去否。然据其所言,足知人有所负,虽隔数世犹偿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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