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微草堂笔记

阅微草堂笔记

《阅微草堂笔记》原名《阅微笔记》,是清朝翰林院庶吉士出身的纪昀于乾隆五十四年(1789年)至嘉庆三年(1798年)间以笔记形式所编写成的文言短篇志怪小说。在时间上,《阅微草堂笔记》主要搜辑各种狐鬼神仙、因果报应、劝善惩恶等当时代前后的流传的乡野怪谭,或亲身所听闻的奇情轶事;在空间地域上,其涵盖的范围则遍及全中国,远至乌鲁木齐、伊宁、滇黔等地。

阅微草堂笔记章节目录:《卷一滦阳消夏录(一)》 《卷二滦阳消夏录(二)》 《卷三滦阳消夏录(三)》 《卷四滦阳消夏录(四)》 《卷五滦阳消夏录(五)》 《卷六滦阳消夏录(六)》 《卷七如是我闻(一)》 《卷八如是我闻(二)》 《卷九如是我闻(三)》 《卷十如是我闻(四)

取子偿冤

书籍:阅微草堂笔记章节:卷六滦阳消夏录(六)更新时间:2017-02-20
吴惠叔言其乡有巨室,惟一子,婴疾甚剧,叶天士诊之曰:脉现鬼证,非药石所能疗也,乃请上方山道士建醮,至半夜,阴风飒然,坛上烛光俱黯碧,道士横剑瞑目,若有所睹。既而拂衣竟出,曰:妖魅为厉,吾法能祛,至夙世冤愆,虽有解释之法,其肯否解释,仍在本人,若伦纪所关,事干天律,虽绿章拜奏,亦不能上达神霄,此祟乃汝父遗一幼弟,汝兄遗二孤侄,汝蚕食鲸吞几无余沥,又焭焭孩稚视若路人,至饥饱寒温,无可告语,疾痛疴痒,任其呼号,汝父茹痛九泉,诉于地府,冥官给牒,俾取汝子以偿冤。吾虽有术,只能为人祛鬼,不能为子驱父也。果其子不久即逝,后终无子。竟以侄为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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