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微草堂笔记

阅微草堂笔记

《阅微草堂笔记》原名《阅微笔记》,是清朝翰林院庶吉士出身的纪昀于乾隆五十四年(1789年)至嘉庆三年(1798年)间以笔记形式所编写成的文言短篇志怪小说。在时间上,《阅微草堂笔记》主要搜辑各种狐鬼神仙、因果报应、劝善惩恶等当时代前后的流传的乡野怪谭,或亲身所听闻的奇情轶事;在空间地域上,其涵盖的范围则遍及全中国,远至乌鲁木齐、伊宁、滇黔等地。

阅微草堂笔记章节目录:《卷一滦阳消夏录(一)》 《卷二滦阳消夏录(二)》 《卷三滦阳消夏录(三)》 《卷四滦阳消夏录(四)》 《卷五滦阳消夏录(五)》 《卷六滦阳消夏录(六)》 《卷七如是我闻(一)》 《卷八如是我闻(二)》 《卷九如是我闻(三)》 《卷十如是我闻(四)

某公妾

书籍:阅微草堂笔记章节:卷四滦阳消夏录(四)更新时间:2017-02-20
沙河桥张某商贩京师,娶一妇归,举止有大家风,张故有千金产,经理亦甚有次第。一日有尊官骑从甚盛,张杏黄盖,坐八人肩舆,至其门前,问曰:此是张某家否?邻里应曰:是。尊官指挥左右曰:张某无罪,可缚其妇来。应声反接是妇出,张某见势焰赫奕,亦莫敢支吾。尊官命褫妇衣,决臀三十,昂然竟行。村人随观之,至林木阴映处转瞬不见,惟旋风滚滚,向西南去。方妇受杖时,惟叩首称死罪。后人问其故,妇泣曰:吾本侍郎某公妾,公在日,意图固宠,曾誓以不再嫁。今精魂昼见,无可复言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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