酷吏列传序创作背景
《酷吏列传序》记述前期以酷刑峻法为统治工具,以凶狠残暴著称的十几个官吏的史实。特别对汉武帝时代的十个酷吏,即宁成、周阳由、赵禹、张汤、义纵、王温舒、尹齐、杨仆、减宣、杜周等,作了集中而概括的描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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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以下所引的几句话出自《论语·为政》篇。
②导:引导。《论语》作“道”,通“导”。政:政令。
③齐:整齐。此为约束之意。
④免:免于死罪。
⑤格:革。此言百姓革除坏毛病而走上正路。按程树德《论语集释》引黄式三语曰:“格、革,音义并同,当训为革。”
⑥老氏:指老子李耳。以下引文前四句出自《老子》第三十八章,后二句出自《老子》第五十七章。
⑦上德:具有高尚道德的人。不德:不表现为形式上的德。按陈鼓应《老子注译及评介》:“上德的人,因任自然,不表现为形式上的德。”是以:因此。有德:实际上是有德的。
⑧下德:道德低下的人。不失德:竟谓执守形式上的德。无德:没有实际的德。
⑨滋章:越发严酷。章,通“彰”,此为森严酷烈的意思。
⑩信哉:可信啊。是言:这些话。
(11)具:工具。制治:管理政治。清:政治清明。浊:政治污浊。
(12)昔:从前。此指秦朝。网:法网。
(13)奸伪:奸邪欺诈。萌起:不断产生。
(14)极:极点,指情况最严重之时。
(15)遁:欺瞒。
(16)振:振作。
(17)救火扬沸:意谓无济于事。按“救火”是负薪救火。“扬沸”。是扬汤(热水)止沸(热水)。
(18)武健:强健有力。严酷:指严厉的法令。
(19)恶:何。
(20)溺其职:丧失其职。
(21)听讼:判案。按此三句出自《论语·颜渊》篇。吾:孔丘自称。犹人:与别人相等。
(22)下士:愚蠢浅陋的人。按此句出自《老子》第四十一章。
(23)觚(gū,姑):古代有梭角的酒器。圜(yuán,元):通“圆”。按这句喻汉代的法制较秦代有重大变化。
(24)斫(zhuó,浊):砍削。雕:指雕刻的花纹。朴(pǔ,仆):本。此指本来的状态。此句说汉代法律重视本质,不重形式。
(25)吞舟之鱼:指大鱼。此句言汉法宽疏。
(26)吏治:官吏的治绩。:纯厚盛美。
(27)艾(yì,义)安:太平无事。艾,通“乂”。
(28)彼:指宽厚。此:指酷刑。[1]
作品译文
孔子说:“用政令来引导百姓,用刑法来整治百姓,百姓虽能免于犯罪,但无羞耻之心。用道德教导百姓,用礼教来统一他们的言行,百姓们就既懂得羞耻又能使人心归服。”老子说:“最有道德的人,从不标榜自己有德,因此才真正具有道德;道德低下的人标榜自己没有离失道德,所以他并不真正具有道德。法令愈加严酷,盗贼就愈多。”太史公说:这些说得都对!法律是治理国家的工具,但不是治理好坏的本源。从前在秦朝时国家的法网很严密,但是奸诈欺伪的事经常发生,最为严重的时候,上下互相推诿责任,以致于国家无法振兴。在当时,官吏用法治,就好像抱薪救火、扬汤止沸一样无济于事;倘不采取强硬严酷的手段,如何能胜任其职而心情愉快呢?在此种情况下,一味讲道德的人便要失职了。所以孔子说:“审理案件我和别人一样,所不同的是一定要使案件不再发生!”老子说:“下愚之人听人讲起道德就大笑。”这不是假话。汉朝初年,修改严厉的刑法,改为宽松的刑法,废除法律繁杂之文,改为简约朴实的条文,法网宽得能漏掉吞舟的大鱼,而官吏的政绩却很显著,使得百姓不再有奸邪的行为,百姓平安无事。由此看来,治理国家的关键在于道德,而不是严酷的刑法。
作者司马迁资料
司马迁的诗词全集_司马迁的诗集大全,司马迁(前145年-不可考),字子长,夏阳(今陕西韩城南)人。西汉史学家、散文家。司马谈之子,任太史令,因替李陵败降之事辩解而受宫刑,后任中书令。发奋继续完成所著史籍,被后世尊称为史迁、太史公、历史之父。司马迁早年受学于孔安国、董仲舒,漫游各地,了解风俗,采集传闻。初..... 查看详情>>
司马迁古诗词作品:
古诗《酷吏列传序》的名句翻译赏析
- 言道德者,溺其职矣。故曰“听讼,吾犹人也,必也使无讼乎。”“下士闻道大笑之” - - 司马迁 - - 《》
- 非虚言也。汉兴,破觚而为圜,斫雕而为朴,网漏于吞舟之鱼,而吏治,不至于奸,黎民艾安。由是观之,在彼不在此 - - 司马迁 - - 《》
- 昔天下之网尝密矣然奸伪萌起,其极也,上下相遁,至于不振当是之时,吏治若救火扬沸,非武健严酷,恶能胜其任而愉快乎 - - 司马迁 - - 《》
- 太史公曰:信哉是言也!法令者治之具,而非制治清浊之源也 - - 司马迁 - - 《》
- 老氏称:“上德不德,是以有德;下德不失德,是以无德。”“法令滋章,盗贼多有。” - - 司马迁 - - 《》
- 孔子曰:“导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导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 - - 司马迁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