咏史·三王德弥薄赏析

朝代:两汉 作者:班固 出自:咏史·三王德弥薄 更新时间:2020-03-16
全诗可分为三部分。开首两句,是第一部分。简短捷说。追叙肉刑起始,以引出太仓令将受肉刑一事。这两句,类似全诗的“引子”,却暗含着对肉刑的谴责。意思是说,夏禹、商汤、周文王等三王的仁德之治,随着时代的变迁,渐渐被淡薄了,后来就使用起了肉刑。赞“三王”之道用“德”,那么“用肉刑”者自是不德。作者对残暴肉刑的谴责,对仁德之政的向往,就尽在这两句中了。
由“太仓令有罪”至“恻然感至情”,是第二部分。这部分是叙述缇萦之父获罪,缇萦上书救父,汉文帝深受感动的历史故事。
在这部分中,诗人先用四句,来写齐太仓令淳于意获罪,将被递解长安受刑,以及他自恨没有男儿,到危急之时深感孤独无援的悲痛。再用四句,来写幼女缇萦伤于父亲“生子不生男,缓急无可使者(指危急时无可用之人)”的话,伤于父亲的命运,想到古歌《鸡鸣》中那“虫来啮桃根,李树代桃僵”的诗句,于是随父至京,“诣阙下(即到宫阙之下)”上书朝廷,“愿入身为官婢,以赎父刑罪”。接下来两句“忧心摧折裂,晨风扬激声”,是渲染缇萦的为父心忧和上书之言,足以使天地折裂,晨风为之传颂。其悲壮之言行,足以感天动地。果然,连皇帝也被感动了。这两部分的末两句,“圣汉孝文帝,侧然感至情”,就是写汉文帝被他那孝父至情所感动,顿生恻隐怜悯之情。结果是不言而喻的,正如《史记·扁鹊仓公列传》所载,“上悲其意,此岁中亦除肉刑法。”
缇萦,身为一个封建社会的弱女子,竟敢伏阙上书,甘愿没身为婢以赎父罪,并且希望废止肉刑而给人以改过自新的机会。其情可悯,其见甚明,其行亦悲壮矣。
因而,诗人在最后一部分,用两句,将她的言行与男子作比道:“百男何愦愦,不如一缇萦!”以“百男”与一女作比,本身已见出高下之势:百男竟“不如”一女,则更见出此女子的不同凡俗。作者正是通过这样一个强比,将他对这奇女子的敬佩和盛赞之情,以及对“百男”的轻蔑之意,充分地表达出来了。
该诗有两点需要说及。一是,在男尊女卑的封建社会,班固能以“百男何愦愦,不如一缇萦”的态度,来歌颂一个奇女子,已属难能可贵。二是,此诗虽仅老实叙事,缺乏文采和形象性,但它毕竟是有文献可考的第一首文人五言诗,那种初学者的质朴和幼稚是情有可原的,而作者那种敢于实践新诗体的精神,也是可贵的。
全诗以质朴无华的语言,叙述了事件始末。除了分行押韵声调都需有所讲究之外,更重要的还是有浓厚的情感熔铸其中。诗开始就慨叹禹汤文武德化渐薄,以至于后世竟然使用了残酷的肉刑。这两句诗把所咏之事置于广阔的社会历史背景中,突出了它的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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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咏史》是女诗人李清照写的一首五言绝句。诗的前两句写东、西两汉和王莽建立的新朝。后两句写不愿意投降司马氏的嵇康,慨然赴死及嵇康对依附司马氏的朋友山涛的痛责。
这首诗的东、西两汉暗讽李清照所处时代的北、南两宋,借新朝来指贬伪齐、伪楚政权。同时又借嵇康之口,用山涛来影射那些不思报国,却贪恋权位的朝庭主和派。
李清照生活在北宋与南宋的交替时期,当时的南宋朝庭充斥着投降主义思想,很多达官贵人不思收复失地,为国出力。他们贪图安逸、偏安一隅。国家的更替对他们来说不过是换了一个为官的地方,他们毫无廉耻的接着当他们的官,享受荣华富贵,对国家的兴亡毫不在意。

作者班固资料

班固

班固的诗词全集_班固的诗集大全,班固(32年-92年),字孟坚,扶风安陵人,东汉著名史学家、文学家。班固出身儒学世家,其父班彪、伯父班嗣,皆为当时著名学者。在父祖的熏陶下,班固九岁即能属文,诵诗赋,十六岁入太学,博览群书,于儒家经典及历史无不精通。建武三十年(54年),班彪过世,班固从京城迁回老家居住,开始在班..... 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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