敬酬李判官使院即事见呈创作背景

朝代:唐代 作者:岑参 出自:敬酬李判官使院即事见呈 更新时间:2017-03-24

《敬酬李判官使院即事见呈》是唐代诗人岑参创作的一首五言律诗。这首诗所写是幕府中闲静的生活,首联点出“闲”,以疏谈的笔调引起全诗;诗的中间四句用公府所见所闻的景物写闲静生活和闲适情调;诗的最后两句承上文写乡思。这首诗写近景刻画入微,写远景场面开阔,笔法轻松疏谈。

唐天宝十三载(754年),诗人赴北庭都护府任职于封常清军幕,这首诗即是与同僚李栖筠的酬和之作。当时值封常清受降回军之后,北庭一带暂时安定无事。这首诗所写的就是这期间幕府中闲静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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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⑴李判官:指当时封常清幕下判宫李栖筠。使院:即北庭节度使的官署。

⑵公府:即岑参及其同僚的办公处。

⑶柱础:柱子的基石。

⑷门关:门闩。

⑸饮砚(yàn):鸟影掠过,如饮砚水。

⑹东还:东归。诗人在西北边塞,故云。[1] [2]

白话译文

公府之中每日无事可办,我们同僚只是觉得清闲。

野草根根扎到柱下基石,青苔片片已将大门爬满。

砚水之中时而掠过鸟影,卷起帘子面对青天群山。

新的诗作至今尚未吟成,昨天夜间又在梦中东还。

作者岑参资料

岑参

岑参的诗词全集_岑参的诗集大全,岑参(约715-770年),唐代边塞诗人,南阳人,太宗时功臣岑文本重孙,后徙居江陵。岑参早岁孤贫,从兄就读,遍览史籍。唐玄宗天宝三载(744年)进士,初为率府兵曹参军。后两次从军边塞,先在安西节度使高仙芝幕府掌书记;天宝末年,封常清为安西北庭节度使时,为其幕府判官。代宗时,曾官嘉州..... 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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