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雅·黄鸟赏析

朝代:先秦 作者:诗经 出自:小雅·黄鸟 更新时间:2017-04-05

小雅·黄鸟》是诗人为苦难人民喊出的悲愤之声,写出流落异乡人的痛苦。不是天灾人祸,谁也不肯流落他乡。但命运使然,无可奈何。诗中的主人公在异乡遭到他人不友好的对待,心情很坏,当他看到黄鸟成群飞来,啄食自己辛苦种下的粮食时,一股怨气便从中而出。其实,他心里愤恨的是经常欺负、歧视他的当地人,是拿这些黄雀作比而已。

此诗与《魏风·硕鼠》一起展示了古代社会的一个现实:硕鼠为患家园,黄鸟做恶他乡。非但乐土天国无处可求,就连此邦之人,也是“不我肯谷”、“不可与明”,甚至“不可与处”。这些背井离乡的人在异乡遭受剥削压迫和欺凌,更增添了对邦族的怀念,“言旋言归”,“复我邦族”,还是返回故土吧!虽然不能逃避硕鼠、黄鸟、恶人,但或许还能在和亲人的依傍中寻求些许暖意,给这充满伤痛的心以解脱的慰藉和沉醉。

全诗三章往复加强,不断地对黄鸟进行控诉,不断地对当地人进行批评,批评他们不能善待异乡人,不能进行心对心的交流,不能和平共处;不断地表达着快快回到亲人身旁的愿望。

听着这来自远古的动人心魄、直冲云霄的愤怒悲恸的呼声,就连今天的人也禁不住为这位生活于乱离之世的诗人的不幸遭遇洒一掬同情之泪了。文学是活的社会生活与心灵体验的历史,《小雅·黄鸟》这首诗,正是春秋末叶社会政治腐败、经济衰退、世风日下之坏乱景象的一个极具典型意义的缩影。作者在这里所要表达的是一种不堪忍受剥削和压榨的愤怒和对世道人心的彻底绝望。

在立意方面,这首诗与《魏风·硕鼠》有异曲同工之妙:即以“啄我之粟”的黄鸟发端,类比起兴,以此影射“不可与处”的“此邦之人”,既含蓄生动,又表现了强烈的爱憎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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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雅·我行其野》是中国古代第一部诗歌总集《诗经》中的一首诗。这是一首弃妇诗,写一个远嫁的女子被丈夫抛弃的悲愤心情。全诗三章,每章六句。前两章诗描写弃妇因缔结婚姻之故,才同那位男子同居一室,由于对方不愿养活自己,便决绝地准备返回故乡去。第三章以葍菜起兴,表明弃妇对婚姻的失望,并一针见血地揭露了男子喜新厌旧的嘴脸。此诗融情于景,情景交织,象征、暗示手法的运用,是它的一个突出特点。

中国古代男尊女卑的伦理传统,导致了在家庭和婚姻中女子的被动地位,因而也造就了中国古代文学史上一个突出的文学母题——弃妇文学。《小雅·我行其野》就是写一个远嫁他乡的女子诉说她被丈夫遗弃之后的悲愤和痛伤。对于此诗,古经学家的意见比较一致,毛诗序曰:“《我行其野》,刺宣王也。男女失道,以求外昏(婚),弃其旧姻而相怨。”孔疏引王肃云:“行遇恶木,言己适人遇恶人也。”郑玄笺:“刺其不正嫁娶之数而有荒政多淫昏之俗。”朱熹《诗集传》长篇大论曰:“王氏曰,先王躬行仁义、以道民厚矣。犹以为未也。又建官置师、以孝友睦姻任恤六行敎民。为其有父母也、故教以孝。为其有兄弟也、故教以友。为其有同姓也、故教以睦。为其有异姓也、故教以姻。为邻里乡党相保相爱也、故教以任。相周相救也、故教以恤。以为徒教之或不率也。故使官师以时书其德行而劝之,以为徒劝之或不率也。于是乎有不孝不睦不姻不弟不任不恤之刑焉。方是时也,安有如此诗所刺之民乎。”方玉润《诗经原始》序此诗为“刺睦姻之政不讲也”。近人高亨以为此诗是入赘女婿的怨诗。从通篇诗意上来看,此诗是婚姻中一方怨婚姻不美,配偶淫婚换新人,旧人愤而别去之诗。根据朱熹“民适异国,依其婚姻而不见收恤,故作此诗”(《诗集传》)的说法,此诗很可能是周代大族女子的离婚之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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