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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书有事送密院,违诏格,准在密院,以事上闻,旦被责,第拜谢,堂吏皆见罚

朝代:唐代 作者:无名氏 出自: 更新时间:2018-08-09
寇准数短(王)旦,旦专称准。帝谓旦曰:“卿虽称其美,彼专谈卿恶。”旦曰:“理固当然。臣在相位久,政事阙失必多。准对陛下无所隐,益见其忠直。此臣所以重准也。”帝以是愈贤旦。中书有事送密院,违诏格,准在密院,以事上闻,旦被责,第拜谢,堂吏皆见罚。不逾月,密院有事送中书,亦违招格,堂吏欣然呈旦,旦令送还密院。准大惭,见旦曰:“同年,甚得许大度量?”旦不答。寇准罢枢密使,托人私求为使相,旦惊曰:“将相之任,岂可求耶!吾不受私请。”准深憾之。已而除准武胜军节度使、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准入见,谢曰:“非陛下知臣安能至此?”帝具道旦所以荐者。准愧叹,以为不可及。准在藩镇,生辰,造山棚大宴,又服用僭侈,为人所奏。帝怒,谓旦曰:“寇准每事欲效朕,可乎?”旦徐对曰:“准诚贤能,无如呆何!”真宗意遂解,曰:“然,此正是呆尔。”遂不问……旦为相,宾客满堂,无敢以私请。察可与言及素知名者,数月后,召与语,询访四方利病,或使疏其言而献之。观才之所长,密籍其名,其人复来,不见也。……旦任事久,人有谤之者,辄引咎不辩;至人有过失,虽人主甚怒,可辩者辩之,必得而后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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