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绲字鸿卿,巴郡宕渠人也,少学《春秋》、《司马兵法》
冯绲字鸿卿,巴郡宕渠人也,少学《春秋》、《司马兵法》。家富好施,赈赴穷急,为州里所归爱。初举孝廉,七迁为广汉属国都尉,征拜御史中丞。顺帝末,以绲持节督扬州诸郡军事,与中郎将滕抚击破群贼,迁陇西太守。后鲜卑寇边,以绲为辽东太守,晓喻降服,虏皆弭散。征拜京兆尹,转司隶校尉,所在立威刑。迁廷尉、太常。
时长沙蛮寇益阳,屯聚积久,至延熹五年,众转盛,而零陵蛮贼复反应之,合二万余人,攻烧城郭,杀伤长吏。又武陵蛮夷悉反,寇掠江陵间,荆州刺史刘度、南郡太守李肃并奔走荆南,皆没。于是拜绲为车骑将军,将兵十余万讨之。
时天下饥馑,帑藏虚尽,每出征伐,常减公卿俸禄,假王侯租赋,前后所遣将帅,宦官辄陷以折耗军资,往往抵罪。绲性烈直不行贿赂惧为所中乃上疏曰势得容奸伯夷可疑苟曰无猜盗跖可信故乐羊陈功文侯示以谤书愿请中常侍一人监军财费尚书朱穆奏绲以财自嫌,失大臣之节。有诏勿劾。
绲军至长沙,贼闻,悉诣营道乞降。进击武陵蛮夷,斩首四千余级,受降十余万人,荆州平定。诏书赐钱一亿,固让不受。振旅还京师,推功于从事中郎应奉,荐以为司隶校尉,而上书乞骸骨,朝廷不许。监军使者张敞承宦官旨,奏绲将傅婢二人戎服自随,又辄于江陵刻石纪功,请下吏案理。尚书令黄俊奏议,以为罪无正法,不合致纠。会长沙贼复起,攻桂阳、武陵,绲以军还盗贼复发,策免。
顷之,拜将作大匠,转河南尹。上言“旧典,中官子弟不得为牧人职”,帝不纳。后拜屯骑校尉,复为廷尉,卒于官。
时长沙蛮寇益阳,屯聚积久,至延熹五年,众转盛,而零陵蛮贼复反应之,合二万余人,攻烧城郭,杀伤长吏。又武陵蛮夷悉反,寇掠江陵间,荆州刺史刘度、南郡太守李肃并奔走荆南,皆没。于是拜绲为车骑将军,将兵十余万讨之。
时天下饥馑,帑藏虚尽,每出征伐,常减公卿俸禄,假王侯租赋,前后所遣将帅,宦官辄陷以折耗军资,往往抵罪。绲性烈直不行贿赂惧为所中乃上疏曰势得容奸伯夷可疑苟曰无猜盗跖可信故乐羊陈功文侯示以谤书愿请中常侍一人监军财费尚书朱穆奏绲以财自嫌,失大臣之节。有诏勿劾。
绲军至长沙,贼闻,悉诣营道乞降。进击武陵蛮夷,斩首四千余级,受降十余万人,荆州平定。诏书赐钱一亿,固让不受。振旅还京师,推功于从事中郎应奉,荐以为司隶校尉,而上书乞骸骨,朝廷不许。监军使者张敞承宦官旨,奏绲将傅婢二人戎服自随,又辄于江陵刻石纪功,请下吏案理。尚书令黄俊奏议,以为罪无正法,不合致纠。会长沙贼复起,攻桂阳、武陵,绲以军还盗贼复发,策免。
顷之,拜将作大匠,转河南尹。上言“旧典,中官子弟不得为牧人职”,帝不纳。后拜屯骑校尉,复为廷尉,卒于官。
作者范晔资料
范晔的诗词全集_范晔的诗集大全,范晔(398年-445年),字蔚宗,顺阳(今河南南阳淅川)人,南朝宋史学家、文学家。范晔出身士族家庭,元熙二年(420年),刘裕代晋称帝,范晔应招出仕,任彭城王刘义康门下冠军将军、秘书丞;元嘉九年(432年),因得罪刘义康,被贬为宣城太守,于任内著写《后汉书》。元嘉十七年(440年),范晔投靠始..... 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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