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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不犯法,何所戮乎?若必须斩断以立威名,当以卿应之

朝代:唐代 作者:李延寿 出自: 更新时间:2018-09-10
韩麒麟,昌黎棘城人。自云汉大司马增之后也。父瑚,秀容、平原二郡太守。麒麟幼而好学,美姿容,善骑射。景穆监国,为东曹主书。文成即位,赐爵渔阳男。后参征南慕容白曜军事。进攻升城,师人多伤。及城溃,白曜将坑之。麒麟谏曰:“今方图进趣,宜示宽厚,勍敌在前,而便坑其众,恐三齐未易图也。”白曜从之,皆令复业,齐人大悦。后白曜表麒麟与房法寿为冀州刺史。
孝文时,拜齐州刺史,假魏昌侯。在官寡于刑罚,从事刘普庆说麒麟曰:“明公仗节方夏,无所斩戮,何以示威?”麒麟曰:“人不犯法,何所戮乎?若必须斩断以立威名,当以卿应之。”普庆惭惧而退。麒麟以亲附之人,未阶台官,士人沈抑,乃表请守宰有阙,宜推用豪望,增置吏员,广延贤哲,则华族蒙荣,良才获叙,怀德安土,庶或在兹。朝议从之。
太和十一年,京都大饥,麒麟表陈时务曰:
伏惟陛下天纵钦明,道高三五,上垂覆载之泽,下有冻馁之人,皆由有司不为其制,长吏不恤其本。自承平日久,丰穰积年,竞相矜夸,浸成侈俗。故令耕者日少,田者日荒。谷帛罄于府库,宝货盈于市里,衣食匮于室,丽服溢于路。饥寒之本,实在于斯。愚谓凡珍玩之物,皆宜禁断。吉凶之礼备为格式令贵贱有别人归朴素制天下男女计口受田宰司四时巡行台使岁一案检勤相劝课严加赏罚。数年之中,必有盈赡,虽遇凶灾,免于流亡矣。
卒官,遗敕其子,殡以素棺,事从俭约。
麒麟立性恭慎,恒置律令于坐傍。临终之日,唯有俸绢数十疋,其清贫如此。赠散骑常侍、燕郡公,谥曰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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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延寿

李延寿的诗词全集_李延寿的诗集大全,李延寿(生卒年不详),字遐龄,唐代相州(今河南安阳)人,史学家。他的生卒年月史书失载,可知他的政治与学术活动基本是在唐太宗初年至唐高宗初年这三十年间进行的。他任过东宫典膳丞、崇贤馆学士、御史台主簿,兼直国史符玺郎、兼修国史等官职。他在政治上没有什么作为,修史是..... 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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