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寿春县人苟泰有子三岁,遇贼亡失,数年不知所在。后见在同县人赵奉伯家,泰以状告

朝代:宋代 作者:李昉 出自: 更新时间:2019-02-11
寿春县人苟泰有子三岁,遇贼亡失,数年不知所在。后见在同县人赵奉伯家,泰以状告。各言己子,并有邻证,郡县不能断。李崇曰:“此易知耳。”令二父与儿各在别处。禁经数旬,然后遣人知之,曰:“君儿遇患,向已暴死,有教解禁,可出奔哀也。”苟泰闻即号,悲不自胜;奉伯咨嗟而已,殊无痛意。崇察知之,乃以儿还泰,诘奉伯诈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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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昉

李昉的诗词全集_李昉的诗集大全,李昉(925年-996年),字明远,深州饶阳人。五代至北宋初年名相、文学家。后汉时期,李昉登进士第。累官至右拾遗、集贤殿修撰。后周时任集贤殿直学士、翰林学士。宋初为中书舍人。宋太宗时任参知政事、平章事。以特进、司空致仕,至道二年(996年)卒,年七十二,赠司徒,谥文正。..... 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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