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史
志第四十一上·百官七
行中书省,凡十一,秩从一品,掌国庶务,统郡县,镇边鄙,与都省为表里。国初,有征伐之役,分任军民之事,皆称行省,未有定制。中统、至元间,始分立行中书省,因事设官,官不必备,皆以省官出领其事。其丞相,皆以宰执行某处省事系衔。其后嫌于外重,改为某处行中书省。凡钱粮、兵甲、屯种、漕运、军国重事,无不领之。至元二十四年,改行尚书省,寻复如旧。至大二年,又改行尚书省,二年复如旧。每省丞相一员,从一品;平章二员,从一品;右丞一员,左丞一员,正二品;参知政事二员,从二品,甘肃、岭北二省各减一员;郎中二员,从五品;员外郎二员,从六品;都事二员,从七品;掾史、蒙古必阇赤、回回令史、通事、知印、宣使,各省设员有差。旧制参政之下,有佥省、有同佥之属,后罢不置。丞相或置或不置,尤慎于择人,故往往缺焉。
河南江北等处行中书省。至元五年,罢随路奥鲁官,诏参政阿里佥行省事,于河南等路立省。二十八年,以河南、江北系要冲之地,又新入版图,宜于汴梁立省以控治之,遂署其地,统有河南十二路、七府。
江浙等处行中书省。至元十三年,初置江淮行省,治扬州。二十一年,以地理民事非便,迁于杭州。二十二年,割江北诸郡隶河南,改曰江浙行省,统有三十路、一府。
江西等处行中书省,至元十四年置。十五年,并入福建行省。十七年,仍置省于龙兴府,而福建自为行省,治泉州。二十二年,以福建行省并入江西。二十三年,又以福建省并入江浙。本省统有十八路。
湖广等处行中书省。至元十一年,右丞相伯颜伐宋,行中书省事于襄阳,寻以别将分省鄂州,为荆湖等路行中书省。十三年,取潭州,即署省治之。十八年,复徙置鄂州,统有三十路、三府。
陕西等处行中书省。中统元年,以商挺领秦蜀五路四川行省事。三年,改立陕西四川行中书省,治京兆。至元三年,移治利州。十七年,复还京兆。十八年,分省四川,寻改立四川宣慰司。二十一年,仍合为陕西四川行省。二十三年,四川立行枢密院。本省所辖之地,惟陕西四路、五府。
四川等处行中书省。国初,其地总于陕西。至元十八年,以陕西行中书分省四川。二十三年,始置四川行省,署成都,统有九路、五府。
辽阳等处行中书省,至元二十四年置,治辽阳路,统有七路、一府。
甘肃等处行中书省。中统二年,立行省于中兴。至元十年,罢之。十八年复立,二十二年复罢,改立宣慰司。二十三年,徙置中兴省于甘州,立甘肃行省。三十一年,分省按治宁夏,寻并归之。本省治甘州路,统有七路、二州。
岭北等处行中书省。国初,太祖定都于哈剌和林河之西,因名其城曰和林,立元昌路。中统元年,世祖迁都中兴,始置宣慰司都元帅府。大德十一年,改立和林等处行中书省,右丞相、左丞相各一员。至大四年,省右丞相。皇庆元年,改岭北等处行中书省,设官如上,治和宁路,统有北边等处。
云南等处行中书省,即古南诏之地。初,世祖征取以为郡县,尝封建宗王镇抚其军民。至元十一年,始置行省,治中庆路,统有三十七路、五府。
征东等处行中书省。至元二十年,以征日本国,命高丽王置省,典军兴之务,师还而罢。大德三年,复立行省,以中国之法治之。既而王言其非便,诏罢行省,从其国俗。至治元年复置,以高丽王兼领丞相,得自奏选属官,治沈阳,统有二府、一司、五道。
各省属官:
检校所,检校一员,从七品;书吏二人。
照磨所,照磨一员,正八品。
架阁库,管勾一员,正八品。
理问所,理问二员,正四品;副理问二员,从五品;知事一员,提控案牍一员。
都镇抚司,都镇抚一员,副都镇抚一员。
宣慰司,掌军民之务,分道以总郡县,行省有政令则布于下,郡县有请则为达于省。有边陲军旅之事,则兼都元帅府,其次则止为元帅府。其在远服,又有招讨、安抚、宣抚等使,品秩员数,各有差等。
宣慰使司,秩从二品。每司宣慰使三员,从二品;同知一员,从三品;副使一员,正四品;经历一员,从六品;都事一员,从七品;照磨兼架阁管勾一员,正九品。凡六道:山东东西道,河东山西道,淮东道,浙东道,荆湖北道,湖南道。
宣慰使司都元帅府,秩从二品,使三员,同知二员,副使二员,经历二员,知事二员,照磨兼架阁管勾一员。
广东道,大理金齿等处,蒙庆等处。
右二府,设官如上。唯蒙庆一府,使二员,同知、副使各一员,经历、都事亦减一员。
广西两江道,海北海南道,福建道,八番顺元等处,察罕脑儿等。
右五府,宣慰使都元帅三员,副都元帅、佥都元帅事各二员,余同上。
宣慰使兼管军万户府,每府宣慰使三员,同知、副使各一员,经历一员,都事二员,照磨兼管勾一员。
曲靖等路,罗罗斯,临安广西道元江等处。
都元帅府,都元帅二员,副元帅二员,经历、知事各一员。
北庭、曲先塔林,蒙古军,征东。
元帅府,秩正三品,达鲁花赤一员,元帅一员,经历、知事各一员。
李店文州,帖城河里洋脱,朵甘思,常阳,岷州,积石州,洮州路,脱思马路,十八族。
右九府,唯李店文州增置同知、副元帅各一员;其余八府,隶土蕃宣慰司,设官并同。
宣抚司,秩正三品,每司达鲁花赤一员,宣抚一员,同知、副使各二员,佥事一员,计议、经历、知事各一员,提控案牍架阁一员。损益不同者,各附见于后。
广南西道,丽江路,顺元等处,播州,思州,斜南等处。
安抚司,秩正三品。每司达鲁花赤一员,安抚使一员,同知、副使、佥事各一员,经历、知事各一员。损益不同者,各附见于后。
师壁洞,永顺等处,散毛洞,罗番遏蛮军,程番武盛军,金石番太平军,卧龙番南宁州,小龙番静蛮军,大龙番应天府,洪番永盛军,方番河中府,芦番静海军,新添葛蛮。
招讨司,秩正三品,达鲁花赤一员,招讨使一员,经历一员。
土番,剌马刚等处,天全,倴)不思,沿边溪洞,唆尼,诸番,征沔,长河西里管军,檐里管军,脱思马田地。
诸路万户府:
上万户府,管军七千之上。达鲁花赤一员,万户一员,俱正三品,虎符;副万户一员,从三品,虎符。
中万户府,管军五千之上。达鲁花赤一员,万户一员,俱从三品,虎符;副万户一员,正四品,金牌。
下万户府,管军三千之上。达鲁花赤一员,万户一员,俱从三品,虎符;副万户一员,从四品,金牌。其官皆世袭,有功则升之。每府设经历一员,从七品;知事一员,从八品;提控案牍一员。
镇抚司,镇抚二员,蒙古、汉人参用。上万户府正五品,中万户府从五品,俱金牌;下万户府正六品,银牌。
上千户所,管军七百之上。达鲁花赤一员,千户一员,俱从四品,金牌;副千户一员,正五品,金牌。
中千户所,管军五百之上。达鲁花赤一员,千户一员,俱正五品,金牌;副千户一员,从五品,金牌。
下千户所,管军三百之上。达鲁花赤一员,千户一员,俱从五品,金牌;副千户一员,正六品,银牌。
弹压二员,蒙古、汉人参用。上千户所从八品,中下二所正九从九品内铨注。
上百户所,百户二员,蒙古一员,汉人一员,俱从六品,银牌。
下百户所,百户一员,从七品,银牌。
儒学提举司,秩从五品。各处行省所署之地,皆置一司,统诸路、府、州、县学校祭祀教养钱粮之事,及考校呈进著述文字。每司提举一员,从五品;副提举一员,从七品;吏目一人,司吏二人。
蒙古提举学校官,秩从五品。提举一员,从五品;同提举一员,从七品。至元十八年置。惟江浙、湖广、江西三省有之,余省不置。
官医提举司,秩从六品,提举一员,同提举一员,副提举一员,掌医户差役词讼。至元二十五年置。河南、江浙、江西、湖广、陕西五省各立一司,余省并无。
两淮都转运盐使司,秩正三品。国初,两淮内附,以提举马里范章专掌盐课之事。至元十四年,始置司于扬州。使二员,正三品;同知二员,正四品;副使一员,正五品;运判二员,正六品;经历一员,从七品;知事一员,从八品;照磨一员,从九品。三十年,悉罢所辖盐司,以其属置场官。大德四年,复置批验所于真州、采石等处。
盐场二十九所,每场司令一员,从七品;司丞一员,从八品;管勾一员,从九品。办盐各有差。
吕四场,余东场,余中场,余西场,西亭场,金沙场,石塂)场,掘港场,丰利场,马塘场,拼茶场,角斜场,富安场,安丰场,梁垛场,东台场,河垛场,丁溪场,小海场,草堰场,白驹场,刘庄场,五祐场,新兴场,庙湾场,莞渎场,板浦场,临洪场,徐渎浦场。
批验所,每所提领一员,正七品;大使一员,正八品;副使一员,正九品。掌批验盐引。
两浙都转运盐使司,秩正三品,使二员,同知二员,运判二员,经历、知事各一员,照磨一员。至元十四年,置司杭州。大德三年,定其产盐之地,立场有差,仍于杭州、嘉兴、绍兴、温、台等处,设检校四所,专验盐袋,毋过常度。
盐场三十四所,每所司令一员,从七品;司丞一员,从八品;管勾一员,从九品。
仁和场,许村场,西路场,下沙场,青村场,表部场,浦东场,横浦场,芦沥场,海沙场,鲍郎场,西兴场,钱清场,三江场,曹娥场,石堰场,鸣鹤场,清泉场,长山场,穿山场,岱山场,玉泉场,芦花场,大嵩场,昌国场,永嘉场,双穗场,天富南监,长林场,黄岩场,杜渎场,天富北监,长亭场,龙头场。
福建等处都转运盐使司,秩正三品,使二员,同知二员,运判二员,经历、知事各一员,照磨一员。至元十四年,始置市舶司,领煎盐征课之事。二十四年,改立盐运司。二十九年罢,立提举司。大德四年,复为运司。九年复罢,并入元帅府兼掌之。十年,复立都提举司。至大四年,复升运司,径隶行省。凡置盐场七所:
盐场七所,每所司令一员,从七品;司丞一员,从八品;管勾一员,从九品。
海口场,牛田场,上里场,惠安场,浔美场,浯洲场,氵丙洲场。
广东盐课提举司。至元十三年,始从广州煎办盐课。十六年,隶江西盐铁茶都转运司。二十二年,并入宣慰司。二十三年,置市舶提举司。大德四年,改广东盐课提举司。提举一员,从五品;同提举一员,从六品;副提举一员,从七品。其属附见:
盐场十三所,每所司令一员,从七品;司丞一员,从八品;管勾一员,从九品。
靖康场,归德场,东莞场,黄田场,香山场,矬峒场,双恩场,咸水场,淡水场,石桥场,隆井场,招收场,小江场。
四川茶盐转运司。成都盐井九十五处,散在诸郡山中。至元二年,置兴元四川转运司,专掌煎熬办课之事。八年罢之。十六年,复立转运司。十八年,并入四道宣慰司。十九年,复立陕西四川转运司,通辖诸课程事。二十二年,置四川茶盐运司,秩从三品,使一员,同知、副使、运判各一员,经历、知事、照磨各一员。
盐场一十二所,每所司令一员,从七品;司丞一员,从八品;管勾一员,从九品。
简盐场,隆盐场,绵盐场,潼川场,遂实场,顺庆场,保宁场,嘉定场,长宁场,绍庆场,云安场,大宁场。
广海盐课提举司,至元三十一年置,专职盐课,秩正四品。都提举二员,从四品;同提举二员,从五品;副提举二员,从六品;知事一员,提控案牍一员。
市舶提举司。至元二十三年,立盐课市舶提举司,隶广东宣慰司。三十年,立海南博易提举司。至大四年罢之,禁下番船只。延祐元年,弛其禁,改立泉州、广东、庆元三市舶提举司。每司提举二员,从五品;同提举二员,从六品;副提举二员,从七品;知事一员。
海道运粮万户府,至元二十年置,秩正三品,掌每岁海道运粮供给大都。达鲁花赤一员,万户一员,并正三品;副万户四员,从三品;经历一员,从七品;知事一员,从八品;照磨一员,从九品;镇抚二员,正五品。其属附见:
海运千户所,秩正五品。达鲁花一员,千户二员,并正五品;副千户三员,从五品。若温台,若庆元绍兴,若杭州嘉兴,若昆山崇明、常熟江阴等处,凡五所,而平江又有海运香莎糯米千户所。
诸路总管府,至元初置。二十年,定十万户之上者为上路,十万户之下者为下路,当冲要者,虽不及十万户亦为上路。上路秩正三品,达鲁花赤一员,总管一员,并正三品,兼管劝农事,江北则兼诸军奥鲁,同知、治中、判官各一员。下路秩从三品,不置治中员,而同知如治中之秩,余悉同上。至元二十三年,置推官二员,专治刑狱,下路一员。经历一员,知事一员或二员,照磨兼承发架阁一员,司吏无定制,随事繁简以为多寡之额;译史、通事各一人。其属附见:
儒学教授一员,秩九品。诸路各设一员,及学正一员、学录一员。其散府、上中州,亦设教授一员,下州设学正一员。
蒙古教授一员,正九品。
医学教授一员。
阴阳教授一员。
司狱司,司狱一员,丞一员。
平准行用库,提领、大使、副使各一员。
织染局,局使一员,副使一员。
杂造局,大使一员,副使一员。
府仓,大使一员,副使一员。
惠民药局,提领一员。
税务,提领一员,大使、副使各一员。
录事司,秩正八品。凡路府所治,置一司,以掌城中户民之事。中统二年,诏验民户,定为员数。二千户以上,设录事、司候、判官各一员;二千户以下,省判官不置。至元二十年,置达鲁花赤一员,省司候,以判官兼捕盗之事,典史一员。若城市民少,则不置司,归之倚郭县。在两京,则为警巡院。独杭州置四司,后省为左、右两司。
散府,秩正四品,达鲁花赤一员,知府或府尹一员,领劝农奥鲁与路同;同知一员,判官一员,推官一员,知事一员,提控案牍一员。所在有隶诸路及宣慰司、行省者,有直隶省部者,有统州县者,有不统县者,其制各有差等。
诸州。中统五年,并立州县,未有等差。至元三年,定一万五千户之上者为上州,六千户之上者为中州,六千户之下者为下州。江南既平,二十年,又定其地五万户之上者为上州,三万户之上者为中州,不及三万户者为下州。于是升县为州者四十有四。县户虽多,附路府者不改。上州:达鲁花赤、州尹秩从四品,同知秩正六品,判官秩正七品。中州:达鲁花赤、知州并正五品,同知从六品,判官从七品。下州:达鲁花赤、知州并从五品,同知正七品,判官正八品,兼捕盗之事。参佐官:上州,知事、提控案牍各一员;中州,吏目、提控案牍各一员;下州,吏目一员或二员。
诸县。至元三年,合并江北州县。六千户之上者为上县,二千户之上者为中县,不及二千户者为下县。二十年,又定江淮以南,三万户之上者为上县,一万户之上者为中县,一万户之下者为下县。上县,秩从六品,达鲁花赤一员,尹一员,丞一员,簿一员,尉一员,典史二员。中县,秩正七品,不置丞,余悉如上县之制。下县,秩从七品,置官如中县,民少事简之地,则以簿兼尉。后又别置尉,尉主捕盗之事,别有印。典史一员。巡检司,秩九品,巡检一员。
诸军,唯边远之地有之,各统属县,其秩如下州,其设官置吏亦如之。
诸蛮夷长官司。西南夷诸溪洞各置长官司,秩如下州,达鲁花赤、长官、副长官,参用其土人为之。
各处脱脱禾孙,掌辨使臣奸伪。正一员,从五品;副一员,正七品。
勋一十阶:
上柱国轻车都尉
柱国上骑都尉
上护军骑都尉
护军骁骑尉
上轻车都尉飞骑尉
爵八等:
王郡侯
郡王郡伯
国公郡伯
郡公县子
郡侯县男
右勋爵,若上柱国、郡王、国公,时有除拜者,余则止于封赠用之。
文散官四十二:
开府仪同三司中宪大夫
仪同三司中顺大夫
特进朝请大夫
崇进朝散大夫
金紫光禄大夫朝列大夫
银青荣禄大夫奉政大夫
光禄大夫奉议大夫
荣禄大夫奉直大夫
资德大夫奉训大夫
资政大夫承德郎
资善大夫承直郎
正奉大夫儒林郎
通奉大夫承务郎
中奉大夫文林郎
正议大夫承事郎
通议大夫征事郎
嘉议大夫从事郎
太中大夫登仕郎
中大夫将仕郎
亚中大夫登仕佐郎
中议大夫将仕佐郎
右文散官四十二阶,由一品至五品为宣授,六品至九品为敕授。敕授则中书署牒,宣授则以制命之。一品至五品者服紫,六品至七品者服绯,八品至九品者服绿,武官以下皆如之。其官常对品,惟九品无散官,则但举其职而已,武官杂职亦如之。
武散官三十四阶:
龙虎卫上将军宣武将军
金吾卫上将军武节将军
骠骑卫上将军武德将军
奉国上将军武义将军
辅国上将军武略将军
镇国上将军承信校尉
昭武大将军昭信校尉
昭勇大将军忠武校尉
昭毅大将军忠显校尉
安远大将军忠勇校尉
定远大将军忠翊校尉
怀远大将军修武校尉
广威将军敦武校尉
宣威将军保义校尉
明威将军进义校尉
信武将军保义副尉
显武将军进义副尉
右武散官三十四阶,自龙虎卫上将军至进义副尉,由正二品至从八品,其除授具前。
内侍散官一十四:
中散大夫通御郎
中引大夫侍直郎
中御大夫内直郎
侍中大夫司谒郎
中卫大夫司阍郎
中涓大夫司奉郎
通侍郎司引郎
右内侍品秩一十四阶,自中散至司引,由正二品至从八品,其除授具前。
司天散官一十四:
钦象大夫候仪郎
明时大夫司正郎
颁朔大夫平秩郎
保章大夫正纪郎
司玄大夫挈壶郎
授时郎司历郎
灵台郎司辰郎
右司天品秩一十四阶,自钦象至司辰,由从三品至从八品,其除授具前。
太医散官一十五:
保宜大夫成和郎
保康大夫成全郎
保安大夫医正郎
保和大夫医效郎
保顺大夫医候郎
保冲大夫医痊郎
保全郎医愈郎
成安郎
右太医品秩一十五阶,自保宜至医愈,亦由从三品至从八品,其除授具前。
教坊司散官十五:
云韶大夫司乐郎
仙韶大夫协乐郎
长宁大夫和乐郎
德和大夫司音郎
协律大夫司律郎
嘉成大夫和声郎
纯和郎和节郎
调音郎
右教坊品秩一十五阶,自云韶至和节,由从三品至从八品,其除授具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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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志第二十七·祭祀五》原文翻译 - - 《元史》100章 - - 至元七年十二月,有诏岁祀太社太稷。三十年正月,始用御史中丞崔彧言......
- 《志第二十六·祭祀四》原文翻译 - - 《元史》100章 - - 亲谢仪,其目有八:一曰斋戒。前享三日,皇帝散斋二日于别殿,致斋一日于......
- 《志第二十五·祭祀三》原文翻译 - - 《元史》100章 - - 其祖宗祭享之礼,割牲、奠马湩,以蒙古巫祝致辞,盖国俗也。世祖中统元......
- 《志第二十四·祭祀二》原文翻译 - - 《元史》100章 - - 仪注之节,其目有十:一曰斋戒。祀前七日,皇帝散斋四日于别殿,致斋三日......
- 《志第二十三·祭祀一》原文翻译 - - 《元史》100章 - - 礼之有祭祀,其来远矣。天子者,天地宗庙社稷之主,于郊社禘尝有事守焉......
- 《志第二十二·礼乐五》原文翻译 - - 《元史》100章 - - 乐正副四人,舒脚幞头,紫罗公服,乌角带,木笏,皂靴。照烛二人,服同前,无笏......
- 《志第二十一·礼乐四》原文翻译 - - 《元史》100章 - - 降神文舞,《乾宁之曲》六成。圜钟宫三成。始听三鼓,一鼓稍前,开手立......
- 《志第二十·礼乐三》原文翻译 - - 《元史》100章 - - 郊祀乐章成宗大德六年,合祭天地五方帝乐章:降神,奏《乾宁之曲》,六成......
- 《志第十九·礼乐二》原文翻译 - - 《元史》100章 - - 太祖初年,以河西高智耀言,征用西夏旧乐。太宗十年十一月,宣圣五十一......
- 《志第十八·礼乐一》原文翻译 - - 《元史》100章 - - 《传》曰:“礼者,天地之序也;乐者,天地之和也。”致礼以治......
- 《志第十七下·河渠三》原文翻译 - - 《元史》100章 - - 至正四年夏五月,大雨二十余日,黄河暴溢,水平地深二丈许,北决白茅堤。......
- 《志第十七上·河渠二》原文翻译 - - 《元史》100章 - - 黄河之水,其源远而高,其流大而疾,其为患于中国者莫甚焉,前史载河决之......
- 《志第十六·河渠一》原文翻译 - - 《元史》100章 - - 水为中国患,尚矣。知其所以为患,则知其所以为利,因其患之不可测而能......
- 《志第十五·地理六》原文翻译 - - 《元史》100章 - - 湖广等处行中书省,为路三十、州十三、府三、安抚司十五、军三,属府......
- 《志第十四·地理五》原文翻译 - - 《元史》100章 - - 江浙等处行中书省,为路三十、府一、州二,属州二十六,属县一百四十三......
- 《志第十三·地理四》原文翻译 - - 《元史》100章 - - 云南诸路行中书省,为路三十七、府二,属府三,属州五十四,属县四十七。......
- 《志第十二·地理三》原文翻译 - - 《元史》100章 - - 陕西诸道行御史台陕西等处行中书省,为路四、府五、州二十七,属州十......
- 《志第十一·地理二》原文翻译 - - 《元史》100章 - - 辽阳等处行中书省,为路七、府一,属州十二,属县十。徒存其名而无城邑......
- 《志第十·地理一》原文翻译 - - 《元史》100章 - - 自封建变为郡县,有天下者,汉、隋、唐、宋为盛,然幅员之广,咸不逮元。......
- 《志第九·历六》原文翻译 - - 《元史》100章 - - 庚午元历下步交会术交终分,一十四万二千三百一十九,秒九千三百六,微......
- 《志第八·历五》原文翻译 - - 《元史》100章 - - 庚午元历上演纪上元庚午,距太祖庚辰岁,积年二千二十七万五千二百七......
- 《志第七·历四》原文翻译 - - 《元史》100章 - - 授时历经下步中星第五大都北极,出地四十度太强。冬至,去极一百一十......
- 《志第六·历三》原文翻译 - - 《元史》100章 - - 授时历经上步气朔第一至元十八年岁次辛巳为元。日周,一万。岁实,三......
- 《志第五·历二》原文翻译 - - 《元史》100章 - - 历法疏密,验在交食,然推步之术难得其密,加时有早晚,食分有浅深,取其密......
- 《志第四·历一》原文翻译 - - 《元史》100章 - - 夫明时治历,自黄帝、尧、舜与三代之盛王,莫不重之,其文备见于传记矣......
- 《志第三下·五行二》原文翻译 - - 《元史》100章 - - 元统元年五月,汴梁阳武县河溢害稼。六月,京畿大霖雨,水平地丈余。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