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应氏二首·清时难屡得赏析
在第一首诗中写过那一番破败之景后,诗人在第二首中主要写与友人分别的感受。关于“清时”“嘉会”两句,《文选》五臣刘良注曰:“‘屡’,数也。言清平之时,嘉会之赏,不可数得而常有。”诗人这样的想法自是与第一首诗所写的景与情密不可分的。时历战乱,世事多变,清平之时与嘉会之美怎能常有?想到这里诗人不由感叹:与天地相比,人生之短促可不恰如“朝霜”之易逝!这种人生苦短伤时感怀的心情在古诗十九首中可谓常见,读者也知道在离乱的年代里,没有多少人不会产生这样的心情。虽然诗人在第一首诗中多是对民生的感慨,而与友人相别,自然地想到自己与友人的感情是多么值得珍惜。于是他“愿得展燕婉”于友人,可是事实是“我友之朔方”!关于“燕婉”一词,《文选》中李善注曰:“《毛诗》曰:‘燕婉之求’。”《文选》六臣注中,张铣曰:“燕婉,欢乐也。言我愿得舒此欢乐也。我友,谓应璩也。”因为友人将“之朔方”故而要祝福他们一路平安,于是诗人“置酒”河阳,为他们饯行。六臣注吕向曰:“中馈,食也。言情爱至极,相望苦深,今为离别岂不各愧于中肠。”关于"愧"字的解释李善注引郑玄注《礼记》曰:“病愧,谓罪苦也。”可知其意当为别离之苦百转肠中。再想到友人所去路途遥远,诗人不由想象:如果自己能够与友人化作比翼鸟一起展翅高飞该有多好啊!这些诗句中表达着诗人与友人别离时的无奈与恋恋不舍之情。于是祖饯送别之意溢于纸上。
再者,从诗歌的“气”上来看,自可以将第一首单独拿出来进行分析,然而对于第二首诗歌而言,如果没有第一首诗歌中对洛阳残败景象的描绘,则起句“清时难屡得,嘉会不可常”似显突兀,而不知其由何而生发出的感慨了。建安诗歌“慷慨多气”,陈思王诗则更是更重“骨气”,刘勰《文心雕龙·才略篇》说:“子建思捷而才俊,诗丽而表逸。”钟嵘在《诗品序》中更是目曹植为“建安之杰”,《诗品》列曹植的诗于上品,并说:“其源出于《国风》,骨气奇高,词采华茂。”而且感叹:“嗟呼!陈思之于文章也,譬人伦之有周、孔,鳞羽之有龙凤,音乐之有琴笙,女之有黼黻。”在《诗品集注》注释中,骨气之“骨”是指诗歌的具体内容,“气”是指诗歌的思想感情。而在一些诗歌欣赏中对《送应氏二首》中“气结不能言”一句中关于“气”字亦解释说:“气,指感情。”的确,第二首诗歌与第一首应为一气呵成,所以"气"不断。将这两首诗联系起来,就可以看到还是一个少年诗人的曹植在诗歌中有对世事的慨叹,对百姓的同情,更有在此情此景下与友人分别的无限惜别之情。只有这样把两首诗当作一个整体来分析,才能使读者更好地理解曹植这两首诗歌由感时而更伤送别的主题,也就能更好地理解《文选》将这两首诗列于“祖饯”一类之中的原因了。
这两首诗也一样体现了曹植诗歌的艺术特色。第一首诗通过现实主义的手法,真实地再现了当时洛阳城的景象:从破败的皇家宫室到闾里乡间荒芜的民田,从断壁残垣到参天荆棘,又从“寂寞”的景色写到从远方归来不识阡陌的游子独立于“千里无人烟”的荒野中那一种凄惨和悲凉。此诗除结句外,全用白描手法勾勒了洛阳城的荒芜悲凉景象,从宫室、垣墙写到所见之人,由人而写到了路径与耕田,最后从游子的眼中写明今昔之异,说明繁华消退,一去不返,令萧条不堪的现实画面历历在目。全诗语言质朴,无过分的铺采文藻,然其真实的感受溢于言表。在结构上的特点十分明显。全诗的重点放在描写遥望洛阳所目赌的荒凉景象上,只是由最后的几句带出“游子”,收回到送客远行的主题上来。诗的现实性强。曹植不是为了怀旧或描绘历史的陈迹而写下这篇诗章的,他在北邙山上遥望洛阳城所发的悲悯,是现实的,而不是历史的。诗人对由董卓之乱以来的战争频仍,良田荒芜,人民流徙,赤地千里,表现了无限的悲愤,说明诗人是关心国是,不忘民生疾苦的有识之士,钟嵘评曹植诗“骨气奇高”,此诗所表现的少年诗人忧国忧民之心,正说明了其诗歌气骨不同凡响的原因。对现实的关心与感情的沉郁,正是曹植诗歌成功的关键。全诗句句是景,却又句句是情,这一种情绝不是因了个人的遭遇而发,而是对天下苍生深切同情的表达。诗人的感情如江河般奔流,他忧国忧民的情怀,让后世读着这首诗歌的读者油然而生敬意。这正是诗歌强烈的抒情性的体现。这也许正是“骨气奇高”的体现。刘勰《文心雕龙·时序篇》中谈到建安诗风时说:“观其时文,雅好慷慨。良由世积乱离,风衰俗怨,并志深而笔长,故梗概而多气也。”《送应氏二首》中的第一首恰恰是这首诗风的体现,这也是后人谈及此二首诗歌时只提到这一首的原因所在。然而,建安诗歌中对真挚情感的强烈表达亦是建安诗风的一个方面,魏晋时代是一个个性大解放的时代,是一个人们敢于表露真情时代,这在诗歌中更是非常明显。作为“建安之杰”的曹植,同样是一个性情中人,他珍惜朋友间的友情,对于离乱年代里的分别更觉无限伤感。在这第二首诗歌中有集中的表现。离乱的年代里分别,更会感觉无限的依恋。世事本无常,更何况在一个战乱不断的时代时与友人分离。
曹植是一个极具感性的诗人,这一点贯穿他的一生。他重视人间的感情,无论是手足之情还是男女之情、朋友之情。他与曹丕立太子之争不能不说很是激烈,但他在随父出征与曹丕分别时依然恋恋不舍即是说明。这样一个视感情重于生命的诗人,如果在与友人分别时只看到了满眼的凄凉景象,而不言惜别之情,不是有些异样而不符合其本性了吗?所以这二首诗歌,必非如有的人所说的做于不同的时间地点,而是做于一时,或者说诗人认为这两首诗歌是不可拆开来作分析而必然要作为一个整体来鉴赏方可领会其中的真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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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赠白马王彪》是中国汉末三国时期文学家曹植创作的一首抒情长诗。这首诗作于黄初四年,写曹植与白马王曹彪在回封地的途中被迫分离时的复杂心情,感情非常沉痛凄婉。全诗分七章,其一写离洛阳,渡洛水,抒眷恋之情;其二抒写路途艰难的苍凉之情;其三写兄弟被迫分别,怒斥小人离间;其四写初秋原野的萧条,抒发凄清孤寂之情;其五悲悼任城王曹彰,慨叹人生命短暂,抒发悼念之情;其六强自宽解,以豪言壮语和白马王曹彪互相慰勉;其七申诉苦辛之怀,抒发和白马王的离别之情。
曹植一生以曹丕称帝为界分为前后两期。这是曹植后期创作的代表作,写于黄初四年(223年)七月。当年,曹植和他的同母之兄任城王曹彰,以及异母之弟白马王曹彪一道来京师洛阳参加“会节气”的活动。于此期间,“武艺壮猛,有将领之气”(《三国志·任城威王彰传》)的曹彰突然暴死。据《世说新语·尤悔》篇记载,曹彰是被曹丕一手毒害的。会节气过后,诸侯王返回各自的封地。弟兄三人一块来的,如今回去的却剩下两个人,曹植心里已经非常难过;更没想到朝廷还派了一名监国使者叫灌均的人,沿途监视诸王归藩,并规定诸侯王在路上要分开走,限制他们互相接触,这样就使得曹植越发难堪和愤怒。面对曹丕这样的阴险无情的手段,曹植百感交集,怒火中烧,于是写出这首传诵千古的名诗《赠白马王彪》。
梁代萧统将此诗收入《文选》,唐人李善为之注,在诗前增有一《序》。李善注称:“集曰于圈城(当即鄄城)作。”可知曹植的文集的诗题是《于圈城作》;今题,当为后人据《序》所改。另据《三国志·武文世王公传》载,曹彪于黄初三年为吴王,黄初七年才徙封白马王,与此《序》不合。后人于此多有考辨,而意见不一。或谓曹彪于黄初四年徙白马王,上述引之史料略而未载(黄节《曹子建诗注》)。也有人认为此时当称曹彪为吴王(杭世骏《三国志补注》)。《序》的年份,与《三国志》曹植本传相合。本传称:“(黄初)四年,(曹植)徙封雍丘王,其年朝京师”。不过,黄初三年,曹植为鄄城(今山东濮县东)王。鄄城同今在河南滑县的白马,魏时同属兖州东郡,故能同路东归。黄节认为,曹植在东归鄄城之后,才徙封雍丘王的。
作者曹植资料
古诗《送应氏二首·清时难屡得》的名句翻译赏析
- 中馈岂独薄,宾饮不尽觞。爱至望苦深,岂不愧中肠 - - 曹植 - - 《送应氏二首·清时难屡得》
- 山川阻且远,别促会日长。愿为比翼鸟,施翮起高翔 - - 曹植 - - 《送应氏二首·清时难屡得》
- 愿得展嬿婉,我友之朔方。亲昵并集送,置酒此河阳 - - 曹植 - - 《送应氏二首·清时难屡得》
- 清时难屡得,嘉会不可常。天地无终极,人命若朝霜 - - 曹植 - - 《送应氏二首·清时难屡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