丘中有麻赏析

朝代:先秦 作者:诗经 出自:丘中有麻 更新时间:2017-04-04

按照多数学者的说法,这是一首情诗,是以一个姑娘的口吻写出来的。诗中提到的事件,恰恰是姑娘与情郎激情幽会的地点:“丘中有麻”“丘中有麦”“丘中有李”,那一蓬蓬高与肩齐的大麻地,那一片片密密的麦田垅间,那一棵棵绿荫浓郁的李子树下,都是姑娘与情郎情爱激发的地方。所以,当姑娘回味这种强烈的情爱行为时,总也忘不了那个神奇的地方。尤其是诗的第一、二章,都有“彼留子”的明确指涉。而第一章的“将其来施施”,第二章的“将其来食”,更明确地写出,姑娘与情郎的幽会不仅仅是一次,而是多次。他们在大麻地里、小麦垅头、李子树下,演出过一次次激情的戏剧,付出了整个身心。他们的情爱是真实的,也是牢固的。他们并没有追求一次性的疯狂,而是让纯真的爱掀起一层又一层的热浪,永久地持续。第三章的最后,写到“彼留之子,贻我佩玖”,用物质的形式(佩玉),把非物质的关系(情爱)确定下来,以玉的坚贞纯洁牢固,表示两人的爱情的永恒。可以想像,接着下去,姑娘将与情郎共偕连理,成家育子,延续生命。一个新的家庭,将延续那一段热烈纯真的爱情。这就是姑娘在歌唱爱情时寄托的热望。

这首诗表现了二千多年前黄土高原上那对青年男女的柔情蜜意。其情绪热烈大胆,敢于把与情郎幽会的地点一一唱出,既显示姑娘的纯朴天真,又表达俩人的情深意绵。敢爱,敢于歌唱爱,这本身就是可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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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风·郑风·缁衣》是中国古代第一部诗歌总集《诗经》中的一首诗,是《郑风》的第一篇。关于此诗主旨历来有很大争议,大致可以分为两种说法:一种认为此诗所要表达的是好贤、礼贤,反映出一种极强的矢志不回的精神;一种认为这是写家庭亲情的诗,用的是夫妻之间日常所说的话语,体现的是抒情主人公对丈夫无微不至的体贴之情。全诗三章,每章四句,直叙其事,属赋体,反复叠咏,每章的最后两句都是相同的,显示出一唱三叹的效果。

《郑风·缁衣》这首诗,旧说多以为这是赞美郑武公好贤之德的诗篇。《毛诗序》谓:“美武公也。父子并为周司徒,善于其职,国人宜之,故美其德,以明有国善善之功焉”。郑笺云:“父谓武公父桓公也。司徒之职,掌十二敎。善善者,治之有功也。郑国之人皆谓桓公、武公居司徒之官正得其宜。”

这首诗虽然在近现代《诗经》选本中很少见到,可在古代典籍中却不时提到。《礼记》中就有“好贤如《缁衣》”和“于《缁衣》见好贤之至”的记载(转引自《诗集传》)。郑国开国之君郑桓公为周幽王时的司徒,他的儿子郑武公则为周平王时的司徒。因此,唐代司马贞在《史记索隐》的《郑世家》“述赞”中说:“厉王之子。得封于郑。代职司徒,《缁衣》在咏。”宋代的朱熹在《诗集传》中说:“旧说,郑桓公、武公,相继为周司徒,善于其职,周人爱之,故作是诗。”他似乎是赞成这一“旧说”的。而清代的姚际恒、方玉润则以为这是“美武公好贤之诗”(《诗经原始》)。当代学者高亨先生也同意此说。他说:“郑国某一统治贵族遇有贤士来归,则为他安排馆舍,供给衣食,并亲自去看他。这首诗就是叙写此事”(《诗经今注》)。至于郑国统治者是真“好贤”,还是政治手腕,论者也是有不同看法的。如王夫之就认为:“《缁衣》之诗,王子友(桓公)之工其术以歆天下者也。”(《诗广传》)意思是,所谓“好贤”,乃是巩固其统治地位的权术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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